为进一步推动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医疗污水规范化处置,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从3月中旬开始,县卫生健康局组织卫生监督人员对全县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及县医疗废物收转中心医疗废物、废水管理工作开展了专项督导检查。
督导人员通过查对医疗机构工作台账、询问相关人员、现场检查设备运转等,对医废管理规章制度建立执行情况,医疗废物、废水清理、收集、转运是否规范,医废管理人员培训等方面进行了全面检查。
本次督导共检查医疗机构16个,医废收转中心1个,随机抽查村卫生室10个,针对现场存在的问题监督检查人员当场提出督查意见,要求相关医疗机构立即整改,同时指导各镇卫生院对辖区村卫生室医废管理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县卫生健康局将与县生态环境部门联合督查,继续加大对医疗机构医废管理工作监督检查力度,不断提升高台县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废水管理工作水平和能力,及时发现问题,严肃查处违法行为。